南京3月6日消息,江苏省镇江市日前制订出台《关于加强市区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规范市区公益广告宣传和管理工作。
《通知》明确,全市性大型主题公益广告宣传计划由市委宣传部确定,并组织实施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发布公益性广告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,向市委宣传部提出申请,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。
今后,凡需要在镇江市区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的,须填写《镇江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申请表》,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,报市城管局办理审批手续。凡需要发布户外公益广告的,须填写《镇江市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》,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,报镇江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,经登记后方可发布。
同时,镇江市委宣传部、市城管局和镇江工商局等部门每年还将对公益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发布工作组织评选,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