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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南充市整治户外广告 边拆除边拍卖
2010-03-10 来源:四川新闻网-南充日报 发表:360媒体网

     由12家单位参与、为期两个月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,从3月1日起在我市主城区展开。 3月8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这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,是南充历次以来力度最大、参与单位最多、时间最长的一次。

  长期以来,城区许多户外广告,或者用字不规范、内容不健康、破损严重,或者形状、规模、色彩、图案等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,或者影响建筑采光、通风、消防、安全等功能的正常使用,对城市形象和功能发挥产生了不良影响。为了提升城市形象,解决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、品位不高等问题,顺庆区成立了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。整治共分3个阶段:3月1日到3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;3月6日到4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;4月26日到5月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。整治的户外广告包括:设置在绿化带、人行道、广场上的企业指路牌、宣传牌、大型T型广告牌;设置在路灯电杆等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广告牌;设置在建筑屋顶、墙面上的户外广告牌;各类布幅、喷绘广告;店铺招牌等。整治采用拆除和拍卖两种方法,边拆除边拍卖,拆除与公开拍卖同时进行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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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城市中设置的户外广告、霓虹灯、标语牌、橱窗、宣传栏、地名牌和路牌,应当内容健康、外形美观、用字规范。设置单位应当加强管理,定期维修、清理,确保完好、整洁;损坏严重、影响市容的,应当及时拆除。

  按照《南充市城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》,凡在主城区内设置户外广告或店招等,都必须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,广告形状、规模、色彩、图案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;不得影响建筑采光、通风、消防、安全等正常功能的使用;广告用字必须规范准确,符合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,使用的字母、符号、计量单位等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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